學務處工作職掌
「 教育之道無他,為愛與榜樣而已!」
一、學務主任-工作職掌
(一)審核學務處(含輔導室)各項章則及應用表冊。
(二)審核學務處(含輔導室)業務實施計畫、研究發展及考核事宜。
(三)審核、督導及參加學務處(含輔導室)相關業務會議。
(四)有關學務處(含輔導室)業務及法令適用疑義之解答、請釋。
(五)審核學務處教職員請假、休假、公(差)假案件。
(六)審核學務處教職員加班案件。
(七)審核有關教職員獎懲、表揚事宜之擬簽。
(八)審核擬編及動支相關業務經費事宜。
(九)審核有關國家賠償事宜。
(十)出席校務會議。
(十一)審核教師、練評審委員會行政工作。
(十二)審核公出登記事項。
(十三)擬編行事曆。
(十四)督導學務處(含輔導室)個組業務推動。
(十五)其他相關業務及上級交辦事項。
二、生活教育組長-工作職掌
(一)學生生活教育各項章則之擬訂事項。
(二)訂定學生作息時間。
(三)擬訂導護輪值要點。
(四)辦理學生生活教育競賽(整潔、秩序、靜坐)。
(五)校安通報。
(六)學生重大偶發事件之處理事項。
(七)春暉專案活動事宜。
(八)學生輔導與管教事項。
(九)辦理全民國防教育、學生防空防護防震防災宣導及演練訓練。
(十)門禁之管理與維護學生安全事宜。
(十一)性別平等案件檢舉之受理、通報及調查處理。
(十二)辦理學生獎懲事項。
(十三)學生禮儀及生活教育之訓練與考查事項。
(十四)學生服裝儀容規範之訂定與檢查事項。
(十五)學生交通安全教育事項。
(十六)協辦新生始業輔導。
(十七)學生自治幹部、糾察隊編組與訓練。
(十八)遺失物處理。
(十九)學生校外生活指導事項。
(二十)學生出缺席管理。
(二十一)其他有關生活教育事宜。
(二十二)其他交辦事項。
三、6年級導師-工作職掌
(一)帶領學生校外教學及參觀等活動。
(二)出席各種有關會議。
(三)執行各種會議有關之決議案。
(四)輔導學生升學與進路。
(五)主持班級家長會及親師座談會相關事宜。
(六)其他有關導師業務事項。
(七)指導學生上學、晨間活動、升旗、自習、午間用餐、午間靜息、打掃、放學及各種集會。
(八)主持班務。
(九)指導學生編撰壁報、佈置教室及整潔。
(十)協助推行學生安全教育。
(十一)指導學生品德學業及身心健康等事項。
(十二)實施團體輔導與個別談話。
(十三)指導班會、各項課外活動及社會服務。
(十四)檢閱學生生活日記、家庭聯絡簿及課外讀物。
(十五)處理班級輪值事務。
(十六)處理班級學生偶發事項。
(十七)考查學生綜合表現,並填寫學生輔導紀錄表。
(十八)檢閱班級教師日誌。
(十九)實施學生生活與學習輔導。
(二十)協辦學生註冊事宜。
(二十一)協辦班級各項收費事宜。
(二十二)檢查學生服裝儀容與書包。
(二十三)編排學生座位及集合隊形。
(二十四)擔任導師輪值工作。
(二十五)實施學生家庭訪問並作紀錄。
(二十六)處理學生請假、缺課、曠課情形。
(二十七)各種體育章則之擬訂事項。
(二十八)體育代表隊組訓等相關事項。
(二十九)全校體適能推動與檢測。
(三十)體育教學及研究計畫之擬訂事項。
(三十一)體育設備計畫之擬訂事項。
(三十二)舉辦師生各項體育活動及全校運動會。
(三十三)校內外各類運動競賽選手之選拔訓練、指導與報名事項。
(三十四)優秀體育選手升學輔導事項。
(三十五)學生體育成績之考查統計與報告事項。
(三十六)指導課外運動。
(三十七)學生體育社團之編組及指導事項。
(三十八)協助辦理聯課活動。
(三十九)運動場地及體育設備之申請、管理與維護事項。
(四十)訂定各種運動競賽要點。
(四十一)協助運動傷害之預防及處理。
(四十二)其他有關體育事宜。
(四十三)教練評審委員會行政工作
(四十四)其他交辦事項。
四、7年級導師-工作職掌(協助辦理體育組業務)
(一)帶領學生校外教學及參觀等活動。
(二)出席各種有關會議。
(三)執行各種會議有關之決議案。
(四)輔導學生升學與進路。
(五)主持班級家長會及親師座談會相關事宜。
(六)其他有關導師業務事項。
(七)指導學生上學、晨間活動、升旗、自習、午間用餐、午間靜息、打掃、放學及各種集會。
(八)主持班務。
(九)指導學生編撰壁報、佈置教室及整潔。
(十)協助推行學生安全教育。
(十一)指導學生品德學業及身心健康等事項。
(十二)實施團體輔導與個別談話。
(十三)指導班會、各項課外活動及社會服務。
(十四)檢閱學生生活日記、家庭聯絡簿及課外讀物。
(十五)處理班級輪值事務。
(十六)處理班級學生偶發事項。
(十七)考查學生綜合表現,並填寫學生輔導紀錄表。
(十八)檢閱班級教師日誌。
(十九)實施學生生活與學習輔導。
(二十)協辦學生註冊事宜。
(二十一)協辦班級各項收費事宜。
(二十二)檢查學生服裝儀容與書包。
(二十三)編排學生座位及集合隊形。
(二十四)擔任導師輪值工作。
(二十五)實施學生家庭訪問並作紀錄。
(二十六)處理學生請假、缺課、曠課情形。
(二十七)各種訓育章則之擬訂事項。
(二十八)考查導師責任制度實施狀況。
(二十九)學生參加公共服務之指導與查考事項。
(三十)訂定教室佈置要點。
(三十一)調閱學生週記(家庭聯絡簿)。
(三十二)辦理訓導會議及導師會報事宜。
(三十三)訓育實施與研究計畫之擬訂事項。
(三十四)新生始業輔導實施事項。
(三十五)公民教育、品德教育、社會教育實施之擬訂事項。
(三十六)舉辦社團、課外活動事項。
(三十七)校刊、畢業紀念冊及學生刊物編輯與出版事項。
(三十八)學生冬夏令營及才藝競賽活動事項。
(三十九)校外群育休閒教學活動事項。
(四十)辦理校慶、畢業典禮及其他慶典活動事項。
(四十一)模範生選拔及表揚事宜。
(四十二)規劃校園布告事宜會同總務處研究及實施學校環境佈置。
(四十三)規劃辦理導師職務代理事宜。
(四十四)友善校園訪視相關業務。
(四十五)辦理童軍教育活動事項。
(四十六)學生人權法治教育之實施。
(四十七)辦理民間社會團體活動事項。
(四十八)學生日常生活表現評量事項。
(四十九)清寒或急難救助金、教育儲蓄戶管理事項。
(五十)統計及調查學生各種活動狀況,繕報訓育相關表冊。
(五十一)辦理學生自治教育事項。
(五十二)中心德目之實施及競賽事項。
(五十三)其他有關訓育事宜。
(五十四)輔導學生報考軍校事宜。
(五十五)其他交辦事項。
五、8年級導師-工作職掌(協助辦理訓育組業務)
(一)實施學生個別輔導工作。
(二)實施學生小團體輔導。
(三)特殊問題學生個別晤談與家庭訪視。
(四)實施學生暨家長輔導工作宣導事宜。
(五)提供家長及教師輔導與管教諮詢服務。
(六)協助推展生涯輔導並提供學生及家長諮商服務。
(七)針對個案之需求,解釋相關心理測驗的結果。
(八)協助處理偶發事件。
(九)因應突發或危機事件進行班級團體輔導活動。
(十)協助推展性別平等、家庭教育、家庭暴力、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輔導。
(十一)輔導個案之兒少保及性平案件通報。
(十二)協辦中輟學生之追蹤、復學輔導。
(十三)辦理個案轉介、追蹤輔導並定期記錄。
(十四)出席學校輔導相關會議。
(十五)參加個案研討及專業督導。
(十六)其他交辦事項。
(十七)訂定輔導工作計畫。
(十八)召開輔導會議及執行決議事項。
(十九)辦理各種專案輔導。
(二十)辦理生命教育。
(二十一)辦理兒少保護、憂鬱自殺防治、家庭暴力、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通報、追蹤及輔導等相關事宜。
(二十二)擬辦教師輔導知能研習。
(二十三)辦理學生生涯發展。
(二十四)學生獎懲案件申訴之受理。
(二十五)辦理親職教育。
(二十六)友善校園訪視相關業務。
(二十七)推行班級輔導活動。
(二十八)學校個案研究、個別輔導、團體輔導之策劃推行。
(二十九)處理「輔導」信箱有關事宜。
(三十)辦理諮商輔導、建立輔導資源網路。
(三十一)協調就業輔導機構辦理學生就業輔導。
(三十二)辦理認輔工作。
(三十三)辦理志工業務。
(三十四)協辦新生始業輔導。
(三十五)中輟學生之追蹤、復學輔導。
(三十六)其他有關輔導工作事項。
(三十七)辦理特殊才能學生之升學業務。
(三十八)出刊各種輔導刊物。
(三十九)其他有關輔導資料事項。
(四十)各種輔導資料書籍蒐集整理。
(四十一)其他交辦事項。
六、9年級導師-工作職掌(協助辦理衛生組業務)
(一)帶領學生校外教學及參觀等活動。
(二)出席各種有關會議。
(三)執行各種會議有關之決議案。
(四)輔導學生升學與進路。
(五)主持班級家長會及親師座談會相關事宜。
(六)其他有關導師業務事項。
(七)指導學生上學、晨間活動、升旗、自習、午間用餐、午間靜息、打掃、放學及各種集會。
(八)主持班務。
(九)指導學生編撰壁報、佈置教室及整潔。
(十)協助推行學生安全教育。
(十一)指導學生品德學業及身心健康等事項。
(十二)實施團體輔導與個別談話。
(十三)指導班會、各項課外活動及社會服務。
(十四)檢閱學生生活日記、家庭聯絡簿及課外讀物。
(十五)處理班級輪值事務。
(十六)處理班級學生偶發事項。
(十七)考查學生綜合表現,並填寫學生輔導紀錄表。
(十八)檢閱班級教師日誌。
(十九)實施學生生活與學習輔導。
(二十)協辦學生註冊事宜。
(二十一)協辦班級各項收費事宜。
(二十二)檢查學生服裝儀容與書包。
(二十三)編排學生座位及集合隊形。
(二十四)擔任導師輪值工作。
(二十五)實施學生家庭訪問並作紀錄。
(二十六)處理學生請假、缺課、曠課情形。
(二十七)辦理學生整潔比賽。
(二十八)各種衛生章則之擬訂事項。
(二十九)衛生保健計畫之擬辦事項。
(三十)健康促進學校計畫事項。
(三十一)環境教育及衛生教育之宣導與推行。
(三十二)資源回收與垃圾分類宣導與執行。
(三十三)管理學校食品衛生。
(三十四)人口教育宣導。
(三十五)督導及辦理學校營養午餐教育。
(三十六)特殊疾病個案資料建檔追蹤管理。
(三十七)流行性疾病防制宣導。
(三十八)環境衛生之清潔維護事項。
(三十九)其他有關衛生事宜。
(四十)學生平安保險業務之擬辦事項。
(四十一)施行傳染病預防接種事項。
(四十二)辦理師生各項健康講座及教職員工X光片檢查事宜
(四十三)舉辦學生健康檢查與追蹤矯治事項。
(四十四)教職員工生緊急傷病處理。
(四十五)其他交辦事項。
七、專輔教師-工作職掌(兼辦輔導組業務)
(一)實施學生個別輔導工作。
(二)實施學生小團體輔導。
(三)特殊問題學生個別晤談與家庭訪視。
(四)實施學生暨家長輔導工作宣導事宜。
(五)提供家長及教師輔導與管教諮詢服務。
(六)協助推展生涯輔導並提供學生及家長諮商服務。
(七)針對個案之需求,解釋相關心理測驗的結果。
(八)協助處理偶發事件。
(九)因應突發或危機事件進行班級團體輔導活動。
(十)協助推展性別平等、家庭教育、家庭暴力、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輔導。
(十一)輔導個案之兒少保及性平案件通報。
(十二)協辦中輟學生之追蹤、復學輔導。
(十三)辦理個案轉介、追蹤輔導並定期記錄。
(十四)出席學校輔導相關會議。
(十五)參加個案研討及專業督導。
(十六)其他交辦事項。
(十七)訂定輔導工作計畫。
(十八)召開輔導會議及執行決議事項。
(十九)辦理各種專案輔導。
(二十)辦理生命教育。
(二十一)辦理兒少保護、憂鬱自殺防治、家庭暴力、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通報、追蹤及輔導等相關事宜。
(二十二)擬辦教師輔導知能研習。
(二十三)辦理學生生涯發展。
(二十四)學生獎懲案件申訴之受理。
(二十五)辦理親職教育。
(二十六)友善校園訪視相關業務。
(二十七)推行班級輔導活動。
(二十八)學校個案研究、個別輔導、團體輔導之策劃推行。
(二十九)處理「輔導」信箱有關事宜。
(三十)辦理諮商輔導、建立輔導資源網路。
(三十一)協調就業輔導機構辦理學生就業輔導。
(三十二)辦理認輔工作。
(三十三)辦理志工業務。
(三十四)協辦新生始業輔導。
(三十五)中輟學生之追蹤、復學輔導。
(三十六)其他有關輔導工作事項。
(三十七)其他交辦事項。
八、護理師-工作職掌(兼辦營養師業務)
(一)秉承校長之命,推進學校衛生工作。
(二)主持學校健康中心一切事務。
(三)負責接洽、準備並協助健康檢查及缺點矯治等作。
(四)配合衛生行政單位辦理全校教職員工生預防接種事宜。
(五)負責學生傳染病預防及管理事宜。
(六)協助醫師診治工作,並負責緊急急救工作。
(七)安排訪問或聯繫因病或無故缺席學生之家長。
(八)推展學校健康教育及各項衛生活動
(九)協助辦理學校衛生委員會有關工作。
(十)負責聯絡衛生醫療院所、家長及地方人士,促進學校衛生工作之推展。
(十一)協助衛生組長蒐集並編制衛生教育資料。
(十二)負責管理記錄並作月報表及衛生統計。
(十三)協助維護校區之環境衛生安全。
(十四)其他學校衛生事項。
(十五)飲食衛生安全督導。
(十六)膳食管理執行。
(十七)健康飲食教育之實施。
(十八)全校營養指導。
(十九)個案營養照顧。
(二十)其他交辦事項。
九、社會工作師-工作職掌
(一)協助學校處理學生偶突發事件及危機事件。
(二)三級個案輔導、團體輔導、外展服務、網絡資源聯結及合作。
(三)協助學校規劃或辦理學生輔導方案活動。
(四)參與學生轉介就讀評估工作及會議。
(五)提供學校教師專業諮詢。
(六)家庭輔導、親職教育。
(七)支援學校大型活動。
(八)其他交辦事項。
十、心理諮商師-工作職掌
(一)協助學校處理學生偶突發事件及危機事件。
(二)三級個案輔導、團體輔導、外展服務、網絡資源聯結及合作。
(三)協助學校規劃或辦理學生輔導方案活動。
(四)參與學生轉介就讀評估工作及會議。
(五)提供學校教師專業諮詢。
(六)家庭輔導、親職教育。
(七)支援學校大型活動。
(八)其他交辦事項。
十一、住宿生輔導員-工作職掌
(一)住宿生輔導員設1員督導協助學務主任處理住宿生輔導行政相關事宜。
(二)住宿生輔導員實施值星制度,當週值星官需週一至週五住校,作息時間為16:00—隔日08:00(22:00—06:00為睡覺時間但需不定時查舖),其餘3員住宿生輔導員作息時間為16:00—22:00(22:00查完舖後始可離校),所有住宿生輔導員週六必須輪值。有關住宿生輔導員值週排序及週六輪值由住宿生輔導員督導擬辦,送學務主任審核後,陳校長核定。
(三)住宿生輔導員與導師需填寫值日(夜)簿,並於週一至週五16:30—17:00就學生當日特殊狀況及注意事項於學生事務處辦理交接。
(四)依據住校生作息時間表,督導住宿生作息。
(五)指導住校生愛惜宿舍公物,保護公共財產。他人財務或公物未得同意不可擅自動用,如有破壞照價賠償,並依校規處分以示負責。
(六)健全住校生心理與身體之發展,對於特殊學生,應與學校輔導人員,作個案研究以防意外之發生。
(七)指導住校生整理宿舍,並種植花木,美化宿舍環境,確實貫徹環境區域責任制。
(八)指導住校生做好自行內務,務必要求整齊、清潔、衛生,以防疾病發生。
(九)指導住校生課餘休閒活動,以滿足其心理與生理之需求。
(十)如有住校生生病或意外傷害,應緊急護送就醫,事後辦理手續(但如涉及他人或公共安全,除救人第一外,應保留現場,不可隨意亂動)。
(十一)住校生每日伙食如有問題,應向學務處提出,由學務處偕同總務處及午餐執行秘書溝通協調。
(十二)督導住校生晚自習、早、晚點名,於學生就寢後,不定時查舖,如有學生逃離或發生意外,應立即通知家長及學校有關人員。
(十三)嚴禁學生外宿或無故外出,若有事應辦妥請假手續始可外出。
(十四)學生若有訪客,應經住宿生輔導員認可後在交誼廳會客,不可私自 進入房間。
(十五)宿舍未經學校同意,不可外借住宿。
(十六)生活輔導員如請假,應依請假手續辦理,並將業務交代職務代理人,核可後始離校。
(十七)住宿生輔導員重點工作在學校放學後至次日上學期間,白天仍有義務與責任處理與住校生有關之行政工作,若學校有特殊狀況或活動時,亦有支援協助之義務。
(十八)其它有關住宿生管理細節,各項住宿生輔導員執行業務所需表格等,由住宿生輔導員督導擬訂辦法,送學務主任審核後,陳校長核定。
(十九)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