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工作職掌
「 教育之道無他,為愛與榜樣而已!」
一、學務主任-工作職掌
(一)審核學務處(含輔導室)各項章則及應用表冊。
(二)審核學務處(含輔導室)業務實施計畫、研究發展及考核事宜。
(三)審核、督導及參加學務處(含輔導室)相關業務會議。
(四)有關學務處(含輔導室)業務及法令適用疑義之解答、請釋。
(五)審核學務處教職員請假、休假、公(差)假案件。
(六)審核學務處教職員加班案件。
(七)審核有關教職員獎懲、表揚事宜之擬簽。
(八)審核擬編及動支相關業務經費事宜。
(九)審核有關國家賠償事宜。
(十)出席校務會議。
(十一)審核教師、練評審委員會行政工作。
(十二)審核公出登記事項。
(十三)擬編行事曆。
(十四)督導學務處(含輔導室)個組業務推動。
(十五)其他相關業務及上級交辦事項。
二、生活教育組長-工作職掌
(一)學生生活教育各項章則之擬訂事項。
(二)訂定學生作息時間。
(三)擬訂導護輪值要點。
(四)辦理學生生活教育競賽(整潔、秩序、靜坐)。
(五)校安通報。
(六)學生重大偶發事件之處理事項。
(七)春暉專案活動事宜。
(八)學生輔導與管教事項。
(九)辦理全民國防教育、學生防空防護防震防災宣導及演練訓練。
(十)門禁之管理與維護學生安全事宜。
(十一)性別平等案件檢舉之受理、通報及調查處理。
(十二)辦理學生獎懲事項。
(十三)學生禮儀及生活教育之訓練與考查事項。
(十四)學生服裝儀容規範之訂定與檢查事項。
(十五)學生交通安全教育事項。
(十六)協辦新生始業輔導。
(十七)學生自治幹部、糾察隊編組與訓練。
(十八)遺失物處理。
(十九)學生校外生活指導事項。
(二十)學生出缺席管理。
(二十一)其他有關生活教育事宜。
(二十二)其他交辦事項。
三、6年級導師-工作職掌(協助辦理體育組業務)
(一)帶領學生校外教學及參觀等活動。
(二)出席各種有關會議。
(三)執行各種會議有關之決議案。
(四)輔導學生升學與進路。
(五)主持班級家長會及親師座談會相關事宜。
(六)其他有關導師業務事項。
(七)指導學生上學、晨間活動、升旗、自習、午間用餐、午間靜息、打掃、放學及各種集會。
(八)主持班務。
(九)指導學生編撰壁報、佈置教室及整潔。
(十)協助推行學生安全教育。
(十一)指導學生品德學業及身心健康等事項。
(十二)實施團體輔導與個別談話。
(十三)指導班會、各項課外活動及社會服務。
(十四)檢閱學生生活日記、家庭聯絡簿及課外讀物。
(十五)處理班級輪值事務。
(十六)處理班級學生偶發事項。
(十七)考查學生綜合表現,並填寫學生輔導紀錄表。
(十八)檢閱班級教師日誌。
(十九)實施學生生活與學習輔導。
(二十)協辦學生註冊事宜。
(二十一)協辦班級各項收費事宜。
(二十二)檢查學生服裝儀容與書包。
(二十三)編排學生座位及集合隊形。
(二十四)擔任導師輪值工作。
(二十五)實施學生家庭訪問並作紀錄。
(二十六)處理學生請假、缺課、曠課情形。
(二十七)各種體育章則之擬訂事項。
(二十八)體育代表隊組訓等相關事項。
(二十九)全校體適能推動與檢測。
(三十)體育教學及研究計畫之擬訂事項。
(三十一)體育設備計畫之擬訂事項。
(三十二)舉辦師生各項體育活動及全校運動會。
(三十三)校內外各類運動競賽選手之選拔訓練、指導與報名事項。
(三十四)優秀體育選手升學輔導事項。
(三十五)學生體育成績之考查統計與報告事項。
(三十六)指導課外運動。
(三十七)學生體育社團之編組及指導事項。
(三十八)協助辦理聯課活動。
(三十九)運動場地及體育設備之申請、管理與維護事項。
(四十)訂定各種運動競賽要點。
(四十一)協助運動傷害之預防及處理。
(四十二)其他有關體育事宜。
(四十三)教練評審委員會行政工作
(四十四)其他交辦事項。
四、7年級導師-工作職掌(協助辦理訓育組業務)
(一)帶領學生校外教學及參觀等活動。
(二)出席各種有關會議。
(三)執行各種會議有關之決議案。
(四)輔導學生升學與進路。
(五)主持班級家長會及親師座談會相關事宜。
(六)其他有關導師業務事項。
(七)指導學生上學、晨間活動、升旗、自習、午間用餐、午間靜息、打掃、放學及各種集會。
(八)主持班務。
(九)指導學生編撰壁報、佈置教室及整潔。
(十)協助推行學生安全教育。
(十一)指導學生品德學業及身心健康等事項。
(十二)實施團體輔導與個別談話。
(十三)指導班會、各項課外活動及社會服務。
(十四)檢閱學生生活日記、家庭聯絡簿及課外讀物。
(十五)處理班級輪值事務。
(十六)處理班級學生偶發事項。
(十七)考查學生綜合表現,並填寫學生輔導紀錄表。
(十八)檢閱班級教師日誌。
(十九)實施學生生活與學習輔導。
(二十)協辦學生註冊事宜。
(二十一)協辦班級各項收費事宜。
(二十二)檢查學生服裝儀容與書包。
(二十三)編排學生座位及集合隊形。
(二十四)擔任導師輪值工作。
(二十五)實施學生家庭訪問並作紀錄。
(二十六)處理學生請假、缺課、曠課情形。
(二十七)各種訓育章則之擬訂事項。
(二十八)考查導師責任制度實施狀況。
(二十九)學生參加公共服務之指導與查考事項。
(三十)訂定教室佈置要點。
(三十一)調閱學生週記(家庭聯絡簿)。
(三十二)辦理訓導會議及導師會報事宜。
(三十三)訓育實施與研究計畫之擬訂事項。
(三十四)新生始業輔導實施事項。
(三十五)公民教育、品德教育、社會教育實施之擬訂事項。
(三十六)舉辦社團、課外活動事項。
(三十七)校刊、畢業紀念冊及學生刊物編輯與出版事項。
(三十八)學生冬夏令營及才藝競賽活動事項。
(三十九)校外群育休閒教學活動事項。
(四十)辦理校慶、畢業典禮及其他慶典活動事項。
(四十一)模範生選拔及表揚事宜。
(四十二)規劃校園布告事宜會同總務處研究及實施學校環境佈置。
(四十三)規劃辦理導師職務代理事宜。
(四十四)友善校園訪視相關業務。
(四十五)辦理童軍教育活動事項。
(四十六)學生人權法治教育之實施。
(四十七)辦理民間社會團體活動事項。
(四十八)學生日常生活表現評量事項。
(四十九)清寒或急難救助金、教育儲蓄戶管理事項。
(五十)統計及調查學生各種活動狀況,繕報訓育相關表冊。
(五十一)辦理學生自治教育事項。
(五十二)中心德目之實施及競賽事項。
(五十三)其他有關訓育事宜。
(五十四)輔導學生報考軍校事宜。
(五十五)其他交辦事項。
五、8年級導師-工作職掌(協助辦理輔導組業務)
(一)實施學生個別輔導工作。
(二)實施學生小團體輔導。
(三)特殊問題學生個別晤談與家庭訪視。
(四)實施學生暨家長輔導工作宣導事宜。
(五)提供家長及教師輔導與管教諮詢服務。
(六)協助推展生涯輔導並提供學生及家長諮商服務。
(七)針對個案之需求,解釋相關心理測驗的結果。
(八)協助處理偶發事件。
(九)因應突發或危機事件進行班級團體輔導活動。
(十)協助推展性別平等、家庭教育、家庭暴力、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輔導。
(十一)輔導個案之兒少保及性平案件通報。
(十二)協辦中輟學生之追蹤、復學輔導。
(十三)辦理個案轉介、追蹤輔導並定期記錄。
(十四)出席學校輔導相關會議。
(十五)參加個案研討及專業督導。
(十六)其他交辦事項。
(十七)訂定輔導工作計畫。
(十八)召開輔導會議及執行決議事項。
(十九)辦理各種專案輔導。
(二十)辦理生命教育。
(二十一)辦理兒少保護、憂鬱自殺防治、家庭暴力、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通報、追蹤及輔導等相關事宜。
(二十二)擬辦教師輔導知能研習。
(二十三)辦理學生生涯發展。
(二十四)學生獎懲案件申訴之受理。
(二十五)辦理親職教育。
(二十六)友善校園訪視相關業務。
(二十七)推行班級輔導活動。
(二十八)學校個案研究、個別輔導、團體輔導之策劃推行。
(二十九)處理「輔導」信箱有關事宜。
(三十)辦理諮商輔導、建立輔導資源網路。
(三十一)協調就業輔導機構辦理學生就業輔導。
(三十二)辦理認輔工作。
(三十三)辦理志工業務。
(三十四)協辦新生始業輔導。
(三十五)中輟學生之追蹤、復學輔導。
(三十六)其他有關輔導工作事項。
(三十七)辦理特殊才能學生之升學業務。
(三十八)出刊各種輔導刊物。
(三十九)其他有關輔導資料事項。
(四十)各種輔導資料書籍蒐集整理。
(四十一)其他交辦事項。
六、9年級導師-工作職掌(協助辦理衛生組業務)
(一)帶領學生校外教學及參觀等活動。
(二)出席各種有關會議。
(三)執行各種會議有關之決議案。
(四)輔導學生升學與進路。
(五)主持班級家長會及親師座談會相關事宜。
(六)其他有關導師業務事項。
(七)指導學生上學、晨間活動、升旗、自習、午間用餐、午間靜息、打掃、放學及各種集會。
(八)主持班務。
(九)指導學生編撰壁報、佈置教室及整潔。
(十)協助推行學生安全教育。
(十一)指導學生品德學業及身心健康等事項。
(十二)實施團體輔導與個別談話。
(十三)指導班會、各項課外活動及社會服務。
(十四)檢閱學生生活日記、家庭聯絡簿及課外讀物。
(十五)處理班級輪值事務。
(十六)處理班級學生偶發事項。
(十七)考查學生綜合表現,並填寫學生輔導紀錄表。
(十八)檢閱班級教師日誌。
(十九)實施學生生活與學習輔導。
(二十)協辦學生註冊事宜。
(二十一)協辦班級各項收費事宜。
(二十二)檢查學生服裝儀容與書包。
(二十三)編排學生座位及集合隊形。
(二十四)擔任導師輪值工作。
(二十五)實施學生家庭訪問並作紀錄。
(二十六)處理學生請假、缺課、曠課情形。
(二十七)辦理學生整潔比賽。
(二十八)各種衛生章則之擬訂事項。
(二十九)衛生保健計畫之擬辦事項。
(三十)健康促進學校計畫事項。
(三十一)環境教育及衛生教育之宣導與推行。
(三十二)資源回收與垃圾分類宣導與執行。
(三十三)管理學校食品衛生。
(三十四)人口教育宣導。
(三十五)督導及辦理學校營養午餐教育。
(三十六)特殊疾病個案資料建檔追蹤管理。
(三十七)流行性疾病防制宣導。
(三十八)環境衛生之清潔維護事項。
(三十九)其他有關衛生事宜。
(四十)學生平安保險業務之擬辦事項。
(四十一)施行傳染病預防接種事項。
(四十二)辦理師生各項健康講座及教職員工X光片檢查事宜
(四十三)舉辦學生健康檢查與追蹤矯治事項。
(四十四)教職員工生緊急傷病處理。
(四十五)其他交辦事項。
七、專輔教師-工作職掌(兼辦輔導組業務)
(一)實施學生個別輔導工作。
(二)實施學生小團體輔導。
(三)特殊問題學生個別晤談與家庭訪視。
(四)實施學生暨家長輔導工作宣導事宜。
(五)提供家長及教師輔導與管教諮詢服務。
(六)協助推展生涯輔導並提供學生及家長諮商服務。
(七)針對個案之需求,解釋相關心理測驗的結果。
(八)協助處理偶發事件。
(九)因應突發或危機事件進行班級團體輔導活動。
(十)協助推展性別平等、家庭教育、家庭暴力、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輔導。
(十一)輔導個案之兒少保及性平案件通報。
(十二)協辦中輟學生之追蹤、復學輔導。
(十三)辦理個案轉介、追蹤輔導並定期記錄。
(十四)出席學校輔導相關會議。
(十五)參加個案研討及專業督導。
(十六)其他交辦事項。
(十七)訂定輔導工作計畫。
(十八)召開輔導會議及執行決議事項。
(十九)辦理各種專案輔導。
(二十)辦理生命教育。
(二十一)辦理兒少保護、憂鬱自殺防治、家庭暴力、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通報、追蹤及輔導等相關事宜。
(二十二)擬辦教師輔導知能研習。
(二十三)辦理學生生涯發展。
(二十四)學生獎懲案件申訴之受理。
(二十五)辦理親職教育。
(二十六)友善校園訪視相關業務。
(二十七)推行班級輔導活動。
(二十八)學校個案研究、個別輔導、團體輔導之策劃推行。
(二十九)處理「輔導」信箱有關事宜。
(三十)辦理諮商輔導、建立輔導資源網路。
(三十一)協調就業輔導機構辦理學生就業輔導。
(三十二)辦理認輔工作。
(三十三)辦理志工業務。
(三十四)協辦新生始業輔導。
(三十五)中輟學生之追蹤、復學輔導。
(三十六)其他有關輔導工作事項。
(三十七)其他交辦事項。
八、護理師-工作職掌(兼辦營養師業務)
(一)秉承校長之命,推進學校衛生工作。
(二)主持學校健康中心一切事務。
(三)負責接洽、準備並協助健康檢查及缺點矯治等作。
(四)配合衛生行政單位辦理全校教職員工生預防接種事宜。
(五)負責學生傳染病預防及管理事宜。
(六)協助醫師診治工作,並負責緊急急救工作。
(七)安排訪問或聯繫因病或無故缺席學生之家長。
(八)推展學校健康教育及各項衛生活動
(九)協助辦理學校衛生委員會有關工作。
(十)負責聯絡衛生醫療院所、家長及地方人士,促進學校衛生工作之推展。
(十一)協助衛生組長蒐集並編制衛生教育資料。
(十二)負責管理記錄並作月報表及衛生統計。
(十三)協助維護校區之環境衛生安全。
(十四)其他學校衛生事項。
(十五)飲食衛生安全督導。
(十六)膳食管理執行。
(十七)健康飲食教育之實施。
(十八)全校營養指導。
(十九)個案營養照顧。
(二十)其他交辦事項。
九、社會工作師-工作職掌
(一)協助學校處理學生偶突發事件及危機事件。
(二)三級個案輔導、團體輔導、外展服務、網絡資源聯結及合作。
(三)協助學校規劃或辦理學生輔導方案活動。
(四)參與學生轉介就讀評估工作及會議。
(五)提供學校教師專業諮詢。
(六)家庭輔導、親職教育。
(七)支援學校大型活動。
(八)其他交辦事項。
十、心理諮商師-工作職掌
(一)協助學校處理學生偶突發事件及危機事件。
(二)三級個案輔導、團體輔導、外展服務、網絡資源聯結及合作。
(三)協助學校規劃或辦理學生輔導方案活動。
(四)參與學生轉介就讀評估工作及會議。
(五)提供學校教師專業諮詢。
(六)家庭輔導、親職教育。
(七)支援學校大型活動。
(八)其他交辦事項。
十一、住宿生輔導員-工作職掌
(一)住宿生輔導員設1員督導協助學務主任處理住宿生輔導行政相關事宜。
(二)住宿生輔導員實施值星制度,當週值星官需週一至週五住校,作息時間為16:00—隔日08:00(22:00—06:00為睡覺時間但需不定時查舖),其餘3員住宿生輔導員作息時間為16:00—22:00(22:00查完舖後始可離校),所有住宿生輔導員週六必須輪值。有關住宿生輔導員值週排序及週六輪值由住宿生輔導員督導擬辦,送學務主任審核後,陳校長核定。
(三)住宿生輔導員與導師需填寫值日(夜)簿,並於週一至週五16:30—17:00就學生當日特殊狀況及注意事項於學生事務處辦理交接。
(四)依據住校生作息時間表,督導住宿生作息。
(五)指導住校生愛惜宿舍公物,保護公共財產。他人財務或公物未得同意不可擅自動用,如有破壞照價賠償,並依校規處分以示負責。
(六)健全住校生心理與身體之發展,對於特殊學生,應與學校輔導人員,作個案研究以防意外之發生。
(七)指導住校生整理宿舍,並種植花木,美化宿舍環境,確實貫徹環境區域責任制。
(八)指導住校生做好自行內務,務必要求整齊、清潔、衛生,以防疾病發生。
(九)指導住校生課餘休閒活動,以滿足其心理與生理之需求。
(十)如有住校生生病或意外傷害,應緊急護送就醫,事後辦理手續(但如涉及他人或公共安全,除救人第一外,應保留現場,不可隨意亂動)。
(十一)住校生每日伙食如有問題,應向學務處提出,由學務處偕同總務處及午餐執行秘書溝通協調。
(十二)督導住校生晚自習、早、晚點名,於學生就寢後,不定時查舖,如有學生逃離或發生意外,應立即通知家長及學校有關人員。
(十三)嚴禁學生外宿或無故外出,若有事應辦妥請假手續始可外出。
(十四)學生若有訪客,應經住宿生輔導員認可後在交誼廳會客,不可私自 進入房間。
(十五)宿舍未經學校同意,不可外借住宿。
(十六)生活輔導員如請假,應依請假手續辦理,並將業務交代職務代理人,核可後始離校。
(十七)住宿生輔導員重點工作在學校放學後至次日上學期間,白天仍有義務與責任處理與住校生有關之行政工作,若學校有特殊狀況或活動時,亦有支援協助之義務。
(十八)其它有關住宿生管理細節,各項住宿生輔導員執行業務所需表格等,由住宿生輔導員督導擬訂辦法,送學務主任審核後,陳校長核定。
(十九)其他交辦事項。